省企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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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企业技术中心

关键词:标准化 知识产权 技术咨询 项目申报

项目咨询:

产品描述

· 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比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技术创新基础条件,以及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2.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五)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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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企业按申报材料要求,向所在市经信局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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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市经信局会同发改委、科技、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经信厅,同时抄报省六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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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省经信厅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评估机构,按照〈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和初评,并提出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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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依据初评结果,省经信厅牵头商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合肥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择优进行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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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省经信厅会同省六部门,依据国家产业和技术创新政策、初评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 申报好处

一、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通常在自己所在的省域内会具有不错的知名度,企业技术中心这个称号更是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名声,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投资;

二、为了鼓励企业的技术更发展更进步,基本上所有的省市都会对被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进行一定的资金奖励,这笔资金是可以由企业随意支配使用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为企业减少科研压力; 三、相关的技术管理体系的确立和建设,也可以加强企业的技术人员管理和技术资源的分配,有些企业还可以调整薪资结构,给予技术人员更多的激励和补贴,更好地鼓励技术人员加强自身能力,共同促进企业技术的发展; 四、另外,这样还能保证企业产品的质量和工艺设计,还有相关技术文件的管理,帮助企业内部和外部达到契合,为企业进行产品改进增添了基本督促力,也就能更好地保证企业产品的质量,间接提高产品的销量和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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